辽宁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会(按全国美展综合画种标准提供作品)美术作品展采取先网络投稿初评,后提交作品实物复评的方式进行。②参评作者需将作品电子图片发至组委会收件邮箱:;邮件名称为“辽宁省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展览投稿;十二、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2分。十三、凡送作品参加“辽宁省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1. 主办单位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 承担者: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综合绘画艺术委员会
沉阳大学美术学院
沉阳大学艺术博物馆
三、展览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30日
4.展览地点:沉阳大学艺术博物馆
5、评选委员会: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从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评委会库中选出的专家组成。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260件。
七、参展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要求:展现中华文化丰富的艺术创造力,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辽宁人民的精神面貌。 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族自主品牌创新、辽宁工业枢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营“老字号”品牌推广等。工作应该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 作品创作时间为2020年以后。
2、作品绘画类型:漫画、动画、连环画、插画、钢笔画。 (作品按照全国美展综合绘画标准提供)
3、作品尺寸:作品整体尺寸不超过1.2M×2.4M。
八、提交要求:
美术作品展览将采取网上提交初审2023年美术展览征稿,再提交实物作品复审的方式进行。
1. 初步审查:
①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图片1张,JPG格式。 图片大小不小于1MB2023年美术展览征稿,不大于5MB。 每种画种限一人提交一件/套作品(含合作),不接受多件提交(重复提交)。
②参赛作者需将作品电子图片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邮件名称为“第二届辽宁省绘画艺术作品综合展参展作品”;
③作品电子图命名为“画种+名称+作品名称”;
④邮件中注明:作品类型、姓名(根据身份证,身份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图片相同)、尺寸(高×宽cm); 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注明身份证签发省份);
⑤初评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复审:初审入围作者将按要求参加复审。 复评作品提交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九、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钱坤。
10、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示、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权利。
11、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模仿仿印假画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及展览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12、本次展览入选艺术家符合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条件2分。 展览结束后,将为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13、凡提交作品参加“第二届辽宁省绘画艺术作品综合展”的作者,必须确认并遵守本征集须知的规定。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023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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