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龙卡;②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④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配偶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使用配偶额度承诺书》三份。申请人及配偶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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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①《天津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一式四份。
②《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5)配偶身份证。
(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
(七)结婚证书。
(8) 配偶姓名印章,用正楷书写。
①《天津市商品房销售合同》一式四份。
②《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①区、县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区、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承办银行的证明。
④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房屋建设工程预算报告。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5)配偶身份证。
(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
(七)结婚证书。
(8) 配偶姓名印章,用正楷书写。
①区、县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区、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承办银行的证明。
④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房屋建设工程预算报告。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①《天津市限价商品房销售合同》一式四份。
②《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5)配偶身份证。
(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
(七)结婚证书。
(8) 配偶姓名印章,用正楷书写。
①《天津市限价商品房销售合同》一式四份。
②《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①《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一式四份。
②《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凭证》。
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以下简称《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类型应为“产权调换”)交换”)。
④ 被拆迁人非购房者的,需提供《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定向购买证明》。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5)配偶身份证。
(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
(七)结婚证书。
(8) 配偶姓名印章,用正楷书写。
①《天津市保障性住房销售合同》一式四份。
②《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凭证》。
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以下简称《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类型应为“产权调换”)交换”)。
④ 被拆迁人非购房者的,需提供《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定向购买证明》。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①《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四份。
②首都监管中心出具的《天津市民间住房交易监管资金归集凭证》。
③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交易房屋评估报告三份。
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5)配偶身份证。
(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
(七)结婚证书。
(8) 配偶姓名印章,用正楷书写。
①《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四份。
②首都监管中心出具的《天津市民间住房交易监管资金归集凭证》。
③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交易房屋评估报告三份。
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天津住房公积金 提前还贷,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①《公租房买卖协议》一式四份。 (购买的房屋不能设计为商业用途。付款方式(或补充合同)应规定最后一次付款的到账时间,贷款申请日期应在该规定时间之前。如果付款方式(或补充合同)尾款到账时间没有规定,所以贷款申请日期应在房屋交房日期之前。)
②区、县房委会办公室核发的《公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③《天津市直管公有住房销售缴款表》或《天津市单元式住房销售缴款表》。
加工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龙卡。
(3)申请抵押担保时,需提供本市户口簿,但无需提供担保。
(4) 楷书姓名印章。
(5)配偶身份证。
(6)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龙卡。
(七)结婚证书。
(8) 配偶姓名印章,用正楷书写。
①《公租房买卖协议》一式四份。 (购买的房屋不能设计为商业用途。付款方式(或补充合同)应规定最后一次付款的到账时间,贷款申请日期应在该规定时间之前。如果付款方式(或补充合同)尾款到账时间没有规定,所以贷款申请日期应在房屋交房日期之前。)
②区、县房委会办公室核发的《公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③《天津市直管公有住房销售缴款表》或《天津市单元式住房销售缴款表》。
加工材料
1、借款人变更
(一)借款人原始信息
① 原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四份; 证明申请人享有财产继承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及四份副本;
②原借款人离婚的,提供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四份; 申请人有权转让财产的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者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四份。
(二)申请人信息
①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
②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本户口本或户口本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
③申请人有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或民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三份;
④申请人无配偶的,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无配偶声明》三份;
⑤ 申请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延长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三份(女职工如需按60岁确定退休年龄并计算贷款期限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申请贷款时向贷款银行提供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证明上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性质、职工职务或职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印章。组织人事部门(其他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龙卡;
⑦申请人姓名及印章(印刷体)。
(三)申请人配偶信息
①申请人有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如果配偶是军官或士兵,则提供军官或士兵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②申请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③申请人配偶姓名及正楷印章;
④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限额时,配偶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或提供三份经过公证的《配偶住房公积金限额使用承诺书》。
(4)如原借款人死亡,除申请人外还有其他财产继承人的,需提供其他继承人信息:
①其他继承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其他继承人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与配偶结婚的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民政部门的结婚证及复印件3份;
③无配偶者,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或提供三份经过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书》。
2、信用信息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两份《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同意查询声明》。
3、贷款信息
申请人提供贷款合同原件。
4、担保信息
(一)借款合同原件为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合同原件;
(2)申请人有配偶或多个房产继承人的,申请人的配偶或其他继承人和配偶应在贷款时亲自签署或提供三份经过公证的《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银行;
5、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抵押品变更
(一)借款人信息
① 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
②借款人有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民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三份;
③借款人无配偶的,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无配偶声明书》三份;
④借款人姓名及印章(印刷体)。
(2)配偶信息
① 借款人有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如果配偶是军官或士兵,则提供军官或士兵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② 配偶印章印章
(3) 共有人信息
新的反担保抵押品为共同所有,需提供以下共同所有人信息:
① 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
②共有人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簿或者民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三份;
注:如果共有人没有配偶,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或提供三份经过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4)第三方信息
如果新的反担保抵押品为第三方所有,请提供以下第三方信息:
① 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
②第三人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同户户口簿或者民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三份;
注:如第三人无配偶,应亲自到贷款银行签署或提供三份经过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2、贷款信息
借款人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3. 担保信息
(一)借款合同原件为担保的,借款人应提供抵押合同原件;
(2)抵押物毁损、灭失的,提供毁损、灭失证明及一式三份; 抵押物被宣告拆除的天津住房公积金 提前还贷,提供抵押物拆除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三)新增三份反担保押品评估报告;
(4)新反担保抵押《房产证》及复印件三份;
(5)①若新增反抵押为自有房产且借款人有配偶的,贷款时应由配偶本人签署或提供三份经过公证的《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银行;
② 如果新增反担保抵押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及其配偶应亲自在以下地址签署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三份:贷款银行;
③若新增反担保抵押贷款为第三人所有,且该第三人有配偶,则配偶在贷款时应亲自签署或提供三份经公证的《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银行。
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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